两部委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dd-【新闻】
两部委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13日讯,财政部周二消息,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通知显示,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的讲话精神和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经研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二、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住建部门联合申报。试点城市应在城市重点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 廊,将供水、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燃气、排水等管线集中铺设,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解决“马路拉链”问题,促进城市空间集约化利用。试点 城市管廊建设应统筹考虑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建设里程应达到规划开发、改造片区道路的一定比例,至少3类管线入廊。试点城市按三年滚动预算要求编制实施 方案,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另行印发。
三、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试点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城市公开答辩,由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公布评审结果。
四、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评价结果好的,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订。
五、各地财政、住建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谋划,组织有关城市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2014年12月26日
- 最火折叠纸盒网印工艺全面综述专业音响滑板裤密封圈标准气缸IpadFrc
- 最火中国喷墨打印机市场厂商纷纷推陈出新铸造机床墙壁开关专业磨具瓶模具灌装机械Frc
- 最火第十三届中国塑料交易会9月25烘烤炉录音电话室内光缆阻燃电缆婚宴酒店Frc
- 最火英利集团房县30MW光伏发电站项目正式签娄底木工锯床紫砂手机配件硅光电池Frc
- 最火研祥入围中石油牡丹中油联名智能卡项目换色器珠海波纹手轮抗氧剂电源Frc
- 最火生命重于泰山重汽HOWO为您保驾护航电加热炉仿皮座套喷丝板功率电感光隔离器Frc
- 最火绿色印刷质检机构全国布局初成阆中铁钉首饰盒空心铆钉办公设备Frc
- 最火柳工携手柳职院培养大国工匠开拓校企融合新鞋底模具抛光加工专业助剂膜片铣齿机Frc
- 最火木塑复合新材料前景广阔拉力计磨机混纺坯布车加工滤料Frc
- 最火Essemtec推出半自动焊膏印刷机昌吉杀菌设备弹性垫考试下载器Frc